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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要求优先权声明时限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在请求书中声明;未在请求书中提出声明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② 要求优先权的声明内容 申请人在要求优先权声明中应当写明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原受理机构名称(要求国内优先权的,为中国)。
③ 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文件的副本应当由该在先申请的原受理机构出具,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应当在提出在后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
④ 在后申请的申请人 要求国外优先权的在后申请的申请人与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中记载的申请人应当一致,或者是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中记载的申请人之一。申请人完全不一致,且在先申请的申请人将优 先权转让给在后申请的申请人的,应当在提出在后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由在先申请的全 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优先权转让证明文件。 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在后申请的申请人与在先申请中记载的申请人应当一致;不一致的, 在后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在提出在后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由在先申请的全体申请人签字 或者盖章的优先权转让证明文件。
⑤ 要求本国优先权在先申请视为撤回程序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自在后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视为撤回。 被视为撤回的在先申请不得请求恢复。
⑥ 优先权要求的撤回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之后,可以撤回优先权要求。申请人要求多项优先权之后,可以撤回
全部优先权要求,也可以撤回其中某一项或者几项优先权要求。
⑦ 优先权要求费 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